闽江公告南岗区小学人以上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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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南岗区小学人以上的学校

不再接收转入学生通知

一、学校不接收学生转入通知依据《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要求,“学校单体校区达到大校额的(小学、初中在校生人数超过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超过人),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学校单体校区未达到大校额,但所有班级班额均已达到标准班额的或自行确定小班化教学的学校,已达到确定班额上限的,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南岗区小学学生人数在人以上的学校及单体校区有:哈尔滨市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哈尔滨市继红小学校哈西一校区、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不含清华校部)、哈尔滨市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尔滨市虹桥第一小学校、哈尔滨市虹桥第二小学校、哈尔滨市闽江小学校、哈尔滨市红岩小学校、哈尔滨市征仪路学校(小学部)等学校。提示广大家长,年9月1日起上述学校不再接收转入学生,请勿在以上学校学区购买住房办理转学,否则责任自负。二、不允许办理转学通知1.利用转学变相择校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立户的,不得转学。2.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办理学籍录入,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初中、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学。3.休学期间不允许办理转学。三、特殊说明本细则是从年9月1日起实行,对于在此时间节点前已购房、落户,在学校有学位的前提下,可以办理转学,即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执行;在此时间节点之后(年9月1日)购房、落户的,要按照新修订的《学籍细则》执行,即不允许转学。特此通知南岗区教育局年8月31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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