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福州出台措施促消费增长你的生活
东快讯(记者黄惠)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供给,释放消费潜力,福州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展流通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措施》鼓励发展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平台、大型超算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商业消费。推动传统商业企业实现经营业态多样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店铺商品品牌化发展,鼓励发展网络经营、电子商务、共同配送、直营体验店等商业模式。鼓励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数据服务,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鼓励生产企业购买数据,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消费新模式。
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扩大规模
为“盒马鲜生”“超级物种”“永辉生活”“永辉超市mini店”等新零售业态在福州市开设门店选址、车辆通行等方面提供支持。
利用废旧厂房、仓库、老旧工业厂房等,开办文创、健康、体育等消费经营的,5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支持中小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转型升级,扩大营业规模,对符合条件上规模的零售、批发、餐饮、住宿企业给予奖励。
大力发展商圈(步行街)经济
支持智慧商圈(步行街)建设,积极引进更多全球品牌、国产品牌新零售智慧门店入驻,力争年底前全面实现福州市东街口等各重点商圈(步行街)“智慧化”。
完善商圈(步行街)停车场、公厕、无障碍通道、消防等基础配套,增强综合服务功能。
鼓励商圈(步行街)引进国内外大型实体零售、网络零售龙头企业首店、国际知名消费品牌,达到福州市总部企业标准的,按照总部政策给予奖励支持。对符合条件成功引进国际品牌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
鼓励商圈(步行街)利用节假日、黄金周组织购物节、美食节等商业促销活动。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圈(步行街)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鼓励商圈(步行街)内或商圈周边的景点夜间开放。
资料图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
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力引进7-11等国内外便利店龙头企业落户福州。
鼓励更多连锁经营企业经营社区(园区、厂区、写字楼)便利店,通过连锁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提升便利店经营水平。在连锁超市便利店领域开展“一证多址”试点,提升企业开店便利度。
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核时长,开通食品经营业许可快速通道,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制度,对连锁超市便利店企业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营项目,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开展简化烟草审批手续试点。具备条件的便利连锁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
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便民消费圈
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开展医疗、养老、家政、托幼、维修、助餐等延伸便民服务。
依托电商平台拓展线上线下融合便民服务,打造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推进社区超市、便利店入驻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支持口碑等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商家,创新智能餐厅业务模式。
加快“夜间经济”繁荣
建设夜色经济街(区),引导街(区)内企业积极引进地方特色品牌,鼓励商旅、文娱等业态融合,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开办文化夜市,发展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24小时阅读空间等等多元化文化消费形态。
积极开发闽江夜游、晋安河等多元化都市夜游项目,培育特色精品夜市,鼓励举办“深夜食堂”、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
资料图鼓励品牌连锁企业扩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
鼓励商场、商圈延时经营,开展夜间促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户,执行低谷时段用电优惠。
对各地开展的“夜间经济”活动,实行负面清单和审慎包容的监管政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指示标识等服务保障,增设夜间停车位,鼓励地铁、公交延长运营时间,为夜间文旅消费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在年底前评选出首批5个市级夜色经济示范街区。
资料图此外,《措施》还鼓励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满足国内外优质商品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假日旅游消费;鼓励培育自主品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延伸阅读
福州市商务局
提升“菜篮子”安全水平
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为了推进“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福州市商务局多措并举积极提升“菜篮子”安全水平。
据介绍,要重新审核认定市级直控副食品基地。年福州市商务局重新审核认定34家畜禽养殖企业为—年度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确保各基地无公害产地或者产品证书持续有效,并督促各基地严格按照无公害产地、产品证书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配备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员。年福州市商务局配备名监管员负责全市16万亩蔬菜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解决蔬菜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此外,还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年安排.1万元资金用于蔬菜基地管理、管理员工资以及购买蔬菜农残检测设备、试剂等,为蔬菜生产安全提供强有力支持;安排58万元资金用于扶持2家基地配套建设冷藏加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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