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四项防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东南网12月28日讯(本网记者肖晓敏)东南网记者从三明市水利局获悉,12月26日,四项防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三明市按照“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全覆盖”要求,在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聚焦关键问题和瓶颈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防洪工程竣工验收,进一步提升了三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三明段),总投资3.31亿元,年1月5日开工建设,年11月23日完工。建成堤防19.38公里、排水涵管(洞)座、涵闸1座、箱涵8座。
投入运行后将有效提升三明市区、荆西街道、岩前镇、莘口镇、防洪排涝标准,市区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镇区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一期),总投资3.64亿元,年1月5日开工建设,年7月18日完工。建成堤防31.38公里、排水涵管(洞)78个。
投入运行后将有效提升宁化县城郊镇、城南镇、翠江镇、清流县龙津镇防洪排涝标准,相关乡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段),总投资2.18亿元,年3月23日开工建设,年2月16日完工。建成堤防16.26公里、排涝涵洞10座、排水涵管处。
投入运行后将有效提升大田城区、京口工业园区、文江镇、华兴镇、武陵乡防洪排涝标准,城区(含工业园、临近县城的乡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其他乡镇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尤溪段),总投资3.49亿元,年8月31日开工建设,年11月15日完工。建成堤防22.公里、排涝站1座,排涝闸2座穿堤涵洞40座。
投入运行后将有效提升尤溪城区、西城镇、梅仙镇、坂面镇、洋中镇防洪排涝标准,尤溪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其他乡镇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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