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立法
为共同做好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决定的制定工作,近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统一部署,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南平、三明、宁德、泉州、龙岩、莆田等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参与的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立法工作会议在福州闽侯县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到会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通铃出席会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严孟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诚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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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水利厅有关专家就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专题授课。七个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决定的修改与完善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充分沟通了意见建议。会后,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会议指出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前期起草决定草案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决定的出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强调
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最大限度地征集民意、汇集民智、集聚民力。要密切沟通协作,就决定重要条款达成共识,并因地制宜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条款,提升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协同立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按照序时进度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用法治手段共同筑牢闽江生态保护屏障。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
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修改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修改稿)》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一、登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