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征集校史馆馆藏实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闽师之源,风华百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追溯至创办于年的“闽师之源”——全闽师范学堂。百年风雨、砥砺奋进,闽江师专始终与祖国人民的独立自由民主繁荣、与福建现代教育的蓬勃兴旺、与福州市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同呼吸、共命运、齐奋斗。进入21世纪后,学校历经几次重大变革,先后于年整合福州师范学校、福州教育学院等院校成立新的福州教育学院;年更名改制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吸收合并了福州工业学校、福州市艺术学校;年整合了福清卫生学校,形成了目前的办学格局。
为更好地挖掘、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品,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办学百余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办学经验,展示办学成就,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一)资料类
1.反映学校(含福州教育学院、福州师范学校、福州工业学校、福州市艺术学校、福清卫生学校等各单位,以下同)各个时期重要事件、重点建设、重大发展的文件、报刊、笔记、文稿、信函等;
2.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
(二)照片类
1.学校历任主要负责人、知名教师的照片;
2.反映学校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
3.反映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照片;
4.学校各个时期特别是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
5.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
6.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等照片;
7.参加及组织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照片;
8.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工会、社团等活动的照片。
(三)实物类
1.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2.学校不同时期的校徽、纪念章、印章等;
3.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等;
4.各个时期的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5.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票据,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借书证、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饭票等;
6.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
7.学校教学科研人员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奖状、奖杯、奖牌、证书及相关实物,如论文、项目评审书等;
8.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9.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
10.其他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文化体育生活等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家具物件、器物等实物。
(四)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
征集说明
(一)提供的校史资料以原件为佳。
学校将根据提供者的意愿,通过受捐、暂借、代管等办法接收校史资料。凡征集到的校史资料,学校均登记造册,并颁发收藏证书。有意捐献的各类校史资料中,如有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校史馆复制(印)后归还原件,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也可以协商。
(二)提供校史实物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从事职业等。
(三)因校史馆重新建设布展需要,本次集中征集校史资料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年12月31日止。
另学校校史馆将常年开展校史史料征集工作。
三
联系方式
捐赠受理单位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史馆。欢迎大家直接到学校洽谈,或来函、来电及电子邮件联系。对有意捐赠于校史馆的校史资料,我们将派人上门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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