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闽清检察立足检察公益监督
问渠那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闽江,作为福州的母亲河,是福建最大的独立入海河流,于福州汇入东海。闽清县,地处闽江流域福州段的上游,是“闽江母亲河”水源地保护的主力军。
以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发挥检察机关公益监督职能是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闽江闽清段水源地的保护,在开展调查走访中发现,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段闽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随意倾倒、弃置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等行为,且因上述固体废弃物未及时予以清理,造成闽江河道的环境被破坏,存在影响闽江流域防洪抗灾能力问题。据此检察机关分别向该行政区域有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河道监管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均表示将依法履职尽快整改到位。
年4月1日
闽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亲自带队,联合县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登上渔政执法船展开巡江行动,对闽清县白石坑水厂、塔山水厂水源保护区以及闽江流域闽清段沿岸河道进行巡查并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关于闽江流域打击盗采河砂、非法捕捞、偷排生活污水等方面的情况介绍,了解到闽江流域的保护牵涉部门多、难度大等情况,陈绍雨检察长就发挥各河长办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坚持司法保障在前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正常运转等给出了具体意见。
发一份建议
守一江清水
守护“闽江母亲河”水源地
筑牢司法屏障
在闽江源头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闽清县检察院始终秉持“发一份建议,守一江清水”的监督理念,为守护“闽江母亲河”水源地筑牢司法屏障,向同饮一江水的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供稿丨黄少华郑华玲张方夫编辑丨邹晓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1184.html